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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和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作者:学生处   浏览次数:(766)  发布时间:2019-08-30

各学院:

为鼓励学生奋发向上、刻苦学习,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科学化、系统化地考评学生的综合素质,促使学生全面发展。根据学院相关文件精神,开展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和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综合素质测评标准按照2018级学生手册中《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办法》进行测评。

二、本次综合测评主要采用线上方式进行,各班要科学地设立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小组,做到科学化、公开化,评出班内每位同学的德育基本分、德育、智育和体育加减分,并导入学生工作办公系统中,在该系统中完成学生成绩排名和奖学金等级、各类奖学金及学习进步奖的评定。评定结果在班级中进行公示,由每名同学在学工系统完成线上签字确认或线下纸质档签字确认(同一种方式需全员覆盖),如无异议由辅导员签字后于916日前上报所在学院。上报材料包括:班级本学期综合测评表纸质档、电子档(附件1);测评学期及上学期智育成绩排名对比表电子档(附件2)。

三、奖学金评定严格按照2018级学生手册中《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奖学金管理办法》上的条件进行评定,评选比例严格按照班内3%5%10%进行,辅导员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在923日之前在系统中提交奖学金申请,辅导员在系统中审批通过后将各班奖学金评定结果于925日前上报本学院。上报材料包括:各项奖学金获奖名单(附件3);单项奖学金须需填写“参赛情况统计表”(附件4)并提供参赛相关证明材料纸质档,标注学院、班级、评选奖项等信息,如无相关材料不予认定。

四、请各学院在927日之前完成系统审批,并将本学院奖学金评定结果在本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各项奖学金获奖名单汇总表(附件3)、“参赛情况统计表”汇总表(附件4)、单项奖学金的相关证明材料(须本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加盖本学院党总支章)于929日中午1200前交学生处。

五、学生处通过抽查的方式进行审核,将各学院评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结果上报学校。

六、请各学院在评定过程中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各系要严格把关,不符合条件者一律不推荐。一经发现,不合格者将取消参评资格。

特此通知。


 

 

 

              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学生处

                               2019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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