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2017〕18号
各学院:我校2017—2018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已经开始,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开展本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并按照通知要求,对建卡贫困户学生进行资助情况建档管理。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请原则及要求
自愿申请原则。申请的学生必须填写《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支撑材料。
二、评定依据及原则
各学院根据《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定。
三、公示
各学院必须将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本学院内进行公示3天,公示期间需广泛征求学生意见。公示后无异议后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及《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2017—2018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汇总表》于9月18日中午12点前报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
四、建卡贫困户学生建档管理。
我校对建卡贫困户学生进行资助情况的建档管理,各学院按要求对建卡贫困户学生进行登记和信息更新。(要求见附件4和附件5)。建立的学生档案每半学期检查一次。
学生处
2017年9月4日
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学生处 2017年9月4日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