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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2020—2021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作者:资助中心   浏览次数:(7015)  发布时间:2020-09-01

  学生〔202020 

各学院:

我校20202021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已经开始,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开展本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并按照通知要求,对建卡贫困户学生进行资助情况建档管理。具体要求如下:

  1. 申请原则及要求

    自愿申请原则。申请的学生必须填写《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 评定依据及原则

    各学院根据《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管理实施细则》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定。

    三、公示和材料提交

    各学院必须将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本学院内进行公示2天,公示期间需广泛征求学生意见。公示无异议后以学院为单位,将《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贫困生认定及资助明细表》电子档和盖章后纸字档提交到学生处资助中心。提交时间:2017-2019级(包括专升本)于2020925日中午前,2020级新生于2020109日下午17点前。所有提交的数据学校公示期结束后不再做变更。

    四、建卡贫困户等六类特殊学生建档管理。

    我校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学生、烈士子女、残疾军人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情况的建档管理,各学院按要求对以上六类特殊学生进行登记和信息更新。建立的学生档案每半学期检查一次。

    附件:1《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管理实施细则》重工商大融【2019230

              2、《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3、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指标体系

             4、《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贫困生认定及资助明细表》

    学生处

    202091

重庆财经学院学生处               202091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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