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22-2023学年校内学费减免工作已经启动,请各学院按照《重庆财经学院学生学费减免实施办法》重财〔2021〕225号文件中的评定标准和要求,成立相应的评审组织,按照规范的流程组织学生进行申报和评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减免原则
评审中突出困难帮扶,杜绝平均分配,体现资助实效,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材料真实详细。保护学生隐私,尊重学生个人意愿。请各学院详细了解学生情况后,针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进行政策解释,切实做到资助工作的精准和实效性。
二、减免对象
在校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三、减免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关心集体,积极参加社会和学校举办的各项义务劳动和公益活动;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学习刻苦,积极上进,自立自强,诚实守信,成绩良好;
4.生活俭朴,无吸烟、酗酒等不良习惯;
5.必须积极参加校内外一定量的勤工助学活动;
6.原则上优先考虑积极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
四、减免程序
1.根据重财〔2021〕225号文件申请条件,学生个人向二级学院提出书面申请;
2.二级学院收集学生的申报材料,按照评审要求进行评审,在规定时间将评审结果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汇总材料,报学工例会会议审批之后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报学校校长办公会审批。
四、报送资料及时间
各学院于2022年12月6日中午11点30前,按要求提交申请表、汇总表电子和纸质档,以及相关支撑材料纸质档,逾期不候。
重庆财经学院学生工作部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