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为全校师生提供心理健康教育及咨询服务,根据《重庆财经学院兼职心理咨询师管理办法》,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结合工作需要,面向全校公开招聘兼职心理咨询教师3-5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兼职心理教师的任职条件
1.热爱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工作,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能为学院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提供专业指导、为学生提供咨询服务,能够完成要求的心理咨询和心理健康教育的工作量。
2. 本人身心健康,获得国家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在职教师。
3.具有心理学(或医学、教育学)专业硕士学位、具有从事心理学相关课程教学、具有大学生个体和团体心理咨询经验者优先。
二、兼职心理咨询教师的工作职责
1.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宣传普及工作。每学期至少举办一次心理健康教育类的公开讲座;每学期至少带领一次团体辅导或开展一次心理沙龙活动。
2.开展日常心理咨询工作。按照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的统一安排能够定期为学生提供心理咨询服务,每周至少保证2小时的兼职工作时间。
3.开展学院、学生班级心理健康教育的指导工作。能够为学院、学生班级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供专业指导。
4.开展学生心理问题与心理现象的研究工作。每学年撰写一篇心理咨询的案例,逐渐凝练一个明确的研究方向。
5.参加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组织的心理危机干预、专业培训和案例督导,完成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兼职心理咨询教师的工作待遇
1.给予一定的工作津贴。兼职心理咨询教师开展个体咨询按照《重庆财经学院兼职心理咨询师管理办法》给予一定的工作津贴;讲座、团体心理辅导等按照校内相关文件,给予一定的劳动报酬。
2.根据师资培养的需要,支持兼职心理咨询教师参加心理教育类的专业培训,促进专业能力的提升。
兼职心理咨询教师聘期一般为一年,聘任期满后考核合格的可以续聘。有意者请填写重庆财经学院兼职心理咨询教师报名表(见附件),于2020年1月25日前,将报名表送至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教学楼1110),并将电子档发送至741904707@qq.com。联系人:李老师、杨老师,电话:88968680.